一、线上土地交易流程
1、线下挂牌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土地公告期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交易信息-国土资源-出让公告-对应地块公告,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人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指南”,进行CA数字证书办理。
3、线上地块申购
登录后,点击【业务管理】 > 【地块申购】,根据系统提示及竞买人实际情况,选择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生成《竞买申请书》,并生成保证金账号。
4、线上保证金缴纳及查询
竞买人应按根据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查询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5、线上报价
进入挂牌期自由报价界面,竞买人可以进行报价操作,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挂牌成交。
6、限时竞价
①挂牌期限届满,有两家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当前最高报价为竞价的起始价,经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②挂牌期限届满,竞买人应当在限时竞价期内作出是否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网上限时竞价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5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网上限时竞价的最高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③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7、成交确认
网挂系统确认土地竞得人后,竞得人应打印《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日持《网上竞得证明》等文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料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挂牌须知》的约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通过审核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布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承担相关规定的违约责任,该地块重新组织出让。
二、线下土地交易流程
1、查阅土地公告
申请人可于土地公告期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交易信息-国土资源-出让公告-对应地块公告,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线下保证金缴纳
① 竞买人应按拟参与竞买地块中有关竞买保证金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②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的名义缴纳,付款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保持一致,对于联合竞买人,应当以联合竞买人中牵头方和各方的名义缴纳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需与联合竞买人中牵头方或各方名称保持一致。
③竞买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
3、提交线下挂牌申请
竞买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前置资料审核
①竞买申请书;
②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注:《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注:法人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法人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
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⑥其他所需材料
4、线下报价
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线下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应于挂牌截止前填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交易中心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②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③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④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现场竞价
①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②现场竞价采用书面报价的方式,由各竞买人在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填写报价单,价高者得。
③现场竞价不受竞价轮次的限制,竞买人可重复报价。
④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其他竞买人再报价,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6、成交确认
土地成交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现场出具《竞得证明》;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日持《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于有效时间内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料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咨询电话:0371-61318572/0371-86199292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