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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铁南站四个中心项目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6-25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铁南站四个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铭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比例为市财政资金占70%,其它资金占30%,招标代理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铁南站四个中心项目工程设计(二次)
2.2项目编号:HGZ201906240101
2.3项目概况:郑州高铁南站四个中心项目是郑州高铁南站的重要配套工程,分别包括空铁联运中心、高铁物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短途客运中心,四个中心工程分别位于郑州高铁南站的四角区域,每个中心均规划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层,配建场地约12000平方米,未来将与郑州高铁南站同步完工,一体运营,构成五位一体的郑州高铁南站枢纽工程。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建筑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所有二次深化设计及配合、地块总图竖向及室外综合管网设计、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景观设计、公共区域精装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VI导视系统设计等)等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与相关各部门(如机场集团、铁路局、旅游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后期施工阶段技术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
2.6设计周期:8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近1年连续不间断的社保(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铁路客站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项目业绩,其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要求:须是本企业人员,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近1年连续不间断的社保(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19年7 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铭港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巴女士
电    话:0371-56567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