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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花园村项目等6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7-01 15: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花园村项目等6个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花园村项目等6个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花园村项目等6个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2.3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花园村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第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君赵村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第三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楼刘村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第四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宋庄村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第五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大闫庄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第六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二郎店项目,项目共涉及村容村貌、污水改造两大方面,村容村貌包含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提升、村庄亮化提升、公共空间设施提升、整体形象提升等内容,污水改造包含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8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千办事处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海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5056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