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完善货车禁行区域限行路线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 郑港经发【2019】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完善货车禁行区域限行路线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GZ201907190102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京港高速公路以东、太湖路以南、豫州大道以西、南海大道以北。
2.4建设内容:该项目在货车限行区域内补充交通标线、设置标志、隔离墩、爆闪灯、防撞桶、反光锤、增设电子卡口(配置高端摄像头)及卡口配套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货车绕行项目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货车绕行项目电子卡口(配置高端摄像头)及和配套联网布控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该项目投标企业可投两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
3.2 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公司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保(社保证明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一标段:须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标段: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企业业绩
一标段:2016年以来承担过标线、标志板、隔离墩、爆闪灯、防撞桶、反光锤类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中标公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标段:2016年以来承担过智能交通类(电警或卡口)或安防监控类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中标公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出具承诺函);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该项目投标企业可投两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纸质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和纸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所发布的内容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凌飞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956336
招标代理:河南康茂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26楼2622室
联系人:李老师 贺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350690 6335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