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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A (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09 15: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BAA(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2-410173-04-01-247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BAA(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KG-JS-202402036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双鹤五街以东、公园北二路以北、雍州路以西、淮海路以南。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主要对4#、5#、6#楼进行改造提升,总改造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4#楼1-11层,6#楼3-12层改造为酒店;5#楼3-12层改造为人才公寓;5#、6#楼1-2层改造为商业。项目建成后可为中原医学科学城区域内活动人员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购物等服务。

4号楼:共计11层,一层层高3.9米,2-11层高3.4米,单层建筑面积约1850㎡,整体层高较5#、6#号楼高,规划为一座准四星级及以上中高标准酒店。

5号楼:共计12层,一层层高3.8米,2-12层高3.1米,一层建筑面积约1920.33㎡,2-12单层建筑面积约1389.8㎡。1-2层作为底商,3-4层作为直播基地,5-12层作为人才公寓。

6号楼:共计12层,一层层高3.8米,2-12层高3.1米,一层建筑面积约1920.33㎡,2-12单层建筑面积约1389.8㎡。1-2层作为底商,3-12层作为包含电竞、电影主题客房的准四星级及以上商务型酒店。

2.5投资估算:约12000万元

2.6招标范围:BAA(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各标段装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2.8设计周期(每标段):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25  日历天(注:设计周期不包含甲方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其中:

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项目设计任务单后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书面成果文件;方案通过后18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书面成果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BAA (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4#楼装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第二标段:BAA (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5#楼装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第三标段:BAA (中国)航空培训中心项目二期酒店及相关配套改造项目6#楼装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2.10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提供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任意一方员工)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3月06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包括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注: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提供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不对技术成果进行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71-861909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