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资交易告字〔2025〕2号
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5〕6号(网)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四、申请人需在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2月21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5日,网上挂牌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25日,挂牌截止时间具体为:2025年2月25日09时00分。
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于有效时间内(见挂牌须知)提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成交的地块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二)本次出让地块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范围内,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取得郑州市国家安全部门审查意见书(联系人:车警官;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玉凤路406号;电话:0371-89927382)。
(三)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15+N”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土地竞得人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所属片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作为后置审核资料。
七、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先生 (0371)5855163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先生(0371)61318572
2025年1月26日
郑港出〔2025〕6号(网).zip
郑港出〔2025〕7号(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