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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6-09 16: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 郑港经发(2022)1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3-023

3.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建设规模: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站远期出线4回,本期2回,间隔设备已上,其中110kV北数第二出线间隔至冯庄变,110kV北数第三出线间隔至南站变。光缆自富士康能源站出线2回,分别至冯站变、南站变各一回。

5.招标范围:包括华电富士康郑州分布式能源站110kV线路送出工程的勘察、协议办理及协调、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工程、配合有关评优工作等。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电力工程相关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7.计划工期: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270 日历天完成EPC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1)线路部分

A1至A3:

线路路径长为7.48千米,双回路建设,其中新建电缆路径长6.98千米,新建双回路架空路径长0.5千米。配套光缆同路径敷设。

额定电压:110千伏;

回路数量:单回路+双回路;

导线型号: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48芯OPGW光缆;

进站地埋光缆:GYFTZY-48B1非金属阻燃光缆;

电缆:YJLW03-64/110-1×1200型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第二标段:

(1)A3至冯庄变:

线路路径长为3.52千米,单回路建设,其中新建电缆排管2.46千米;新建电缆顶管0.51千米,利用已设计电缆排管0.55千米。配套光缆同路径敷设。

(2)A3至南站变:

线路路径长为6.31千米,单回路建设,其中新建电缆排管4.64千米;新建电缆顶管1.35千米,利用已建电缆排管0.32千米。配套光缆同路径敷设。

(3)变电部分:

根据本工程接入系统及可研报告要求,本期华电分布式能源站110kV出线2回分别接入110kV冯庄变电站和南站变电站,新建冯庄变110kV出线间隔1个(北数第五出线间隔),扩建1个3#主变进线不完整间隔(含1组隔离开关及一组接地开关);新建南站变110kV出线间隔1个(东数第二出线间隔)。

电缆:YJLW03-64/110-1×1200型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进站地埋光缆:GYFTZY-48B1非金属阻燃光缆

注:A1位于华电富士康分布式能源站(长安路与大寨路交叉口西北);A3位于滨河东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东南。110千伏冯庄变位于荆州路与规划领事馆南五路西南;110千伏南站变位于荆州路与规划会展一路东南。具体路径图另附。

注: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报以上两个标段,但同一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段。

9.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争创国家或地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creditenergy.gov.cn)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截图。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书面承诺)。

备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项目经理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业绩要求:

3.1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110千伏及以上的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不能体现电压等级的,可以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110千伏及以上的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不能体现电压等级或者项目经理姓名的,可以提供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施工部分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均予认可)。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4.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5.其他要求: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若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须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标单位若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 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

3.其他事项: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68682573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电    话:0371-56567456

邮    箱:xinggangjubao@163.com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