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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12 08:5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郑港国土资交易告字〔2020〕7号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0〕73号(网)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宗地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四、申请人需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12月9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1日,网上挂牌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

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具体见竞买须知)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成交的出让地块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项目备案政策。

七、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赵先生(0371)8619882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先生(0371)61318572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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