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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2-10 15: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保障专家抽取服务工作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2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专家抽取时间

评标专家抽取时间原则上在项目开标前10分钟内,对属于技术复杂、标段较多的,或需抽取外地专家的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经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同意后,可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抽取专家。

二、专家抽取程序

专家抽取工作在招标人见证和行政监督人员监督下,由交易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实施双密钥启动。参与专家抽取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规范操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与专家抽取的各方人员进入专家抽取室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或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

(二)评标专家抽取施行双密钥制度,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同时登陆河南省评标专家抽取系统,方可启动抽取程序。

(三)交易中心人员将招标人提交的《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中有关内容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

除以下情况外,专家抽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对招标人已提交的《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做出修改:

1.因抽取条件或评审专业等原因导致专家可抽取人数不足,招标人优化有关抽取条件或扩大抽取范围后,交易中心人员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中补充录入。

2.为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因专家到场后需要回避而延误项目评标情况,在专家抽取阶段招标人可依规增加完善回避单位名单,交易中心人员可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相应环节中补充录入。

3.经招标人和行政监督单位认可同意的其他情形。

(四)专家抽取完成后,交易中心专家抽取人员、招标人、行政监督人员共同于项目评标前1小时内通过密函打印机打印《专家抽取结果》,《专家抽取结果》经各方人员签字后交由行政监督人员保管。

三、专家补抽规定

如出现评标专家因故无法参加、按规定需回避或评标专家无故迟到1.5小时等情况,进入补抽专家程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可自动补抽的由系统自行补抽,无法实现系统自动补抽的由人工手动补抽。

招标人向交易中心提交《补抽登记表》,专家补抽工作在招标人见证和行政监督人员监督下,由交易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实施双密钥启动。

四、抽取资料管理

(一)提交资料

1.招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非企业的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证;其他组织需提供机构成立文件)复印件;

2.《专家抽取工作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

4.《真实性承诺》;

5.《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补抽登记表》(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二)资料存档

1.纸质资料存档

交易中心根据专家抽取现场情况与招标人提交的上述纸质资料比对无误后做好资料存档。

2.电子档案存档

第一阶段:专家抽取工作开始前,代理机构于将上述资料在交易系统内上传提交,交易中心专家抽取人员结合现场提供的纸质资料与系统内提交的电子档案比对后归档。专家抽取过程中如有资料完善或补充的,代理机构及时补充上传。

第二阶段:项目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上传提交已完成签字的《专家抽取结果》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补抽登记表》(如有),交易中心专家抽取人员在系统内进行形式性审查后归档。

五、附则

(一)本工作制度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并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最新要求及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完善。

(二)本工作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doc
附件2:真实性承诺.docx
附件3: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补抽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