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检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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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31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检评估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9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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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标的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检评估服务 5.2服务要求: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回迁安置小区故障率较高、市民举报投诉较多的电梯;学校、医院、地铁站、机场、大型商超、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的225台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内容有电梯使用单位管理情况、维护保养质量、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等。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5标段划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检评估项目一包段(机电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抽检评估项目二包段 (承压类)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证书,核准项目包含定期检验; 3.4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的多个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14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参与其他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B座3楼 | ||||||||||||||||
联系人:贺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85128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70号2号楼25层872号 | ||||||||||||||||
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871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8713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