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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孙武路所等5项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25 16:4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孙武路所等5项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郑港经发〔2020〕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包括新建工程项目共5项,其中:开闭所新建工程项目3项,共建设10kV开闭所3座;电缆新建工程项目2项,建设规模为线路长度约9.402千米,沿市政道路电力排管及管廊敷设。具体内容包括:

(1)孙武路所新建工程,新建四进十出开闭所一座(不含土建),KYN28A-12高压柜20面,户内双列布置,直流系统1套,微机保护加后台监控系统1套等;

(2)鹤首外环路所新建工程,新建四进十出开闭所一座(不含土建),KYN28A-12高压柜20面,户内双列布置,直流系统1套,微机保护加后台监控系统1套等;

(3)会展四路所新建工程,新建四进八出箱式开闭所一座,采用单母分段连接方式,金属铠装固定式开关柜15面;

(4)志洋路二配至孙武路所电缆新建工程,新建ZR-YJLV22-8.7/15-3*400电缆2*2.701km;

(5)凌云变至鹤首外环路所电缆新建工程,新建ZR-YJV22-8.7/15-3*400电缆2*2km。

2.3招标范围:1.凌云变至鹤首外环路所电缆新建工程,采购、敷设ZR-YJV22-8.7/15-3*400电缆4km(含电缆附件);2.志洋路二配至孙武路所电缆新建工程,采购、敷设ZR-YJLV22-8.7/15-3*400电缆5.402km(含电缆附件);3.鹤首外环路所新建工程新建四进十出开闭所一座(不含土建),采购、安装户内双列布置KYN28A-12高压柜20面、直流系统1套、微机保护加后台监控系统1套等;4.孙武路所新建工程新建四进十出开闭所一座(不含土建),采购、安装户内双列布置KYN28A-12高压柜20面、直流系统1套、微机保护加后台监控系统1套等;5.会展四路所新建工程新建采购、安装四进八出箱式开闭所一座,采用单母分段连接方式,金属铠装固定式开关柜15面。

2.4工期要求:自下达开工通知后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电力工程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6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creditenergy.gov.cn)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截图。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0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单位出具承诺书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

注:(1)类似项目是指: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包含开闭所)施工总承包或10千伏及以上电缆工程施工总承包。

(2)如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无法体现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包含开闭所)、10千伏及以上电缆工程等内容,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规模的证明材料。

(3)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

6.3 其他事项: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长安路交叉口润丰锦尚2号楼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087995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