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项目
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19-4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9年1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2月2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三开标室
评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曾耀东、李予、杨京晓。
经专家评标委员会一致推举,本次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李予老师担任
四、评标结果:
经评审委员会确认,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废标。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590750
详细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5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9层招标五部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刘倩
电 话:0371-65933584
传 真:0371-65933584
电子信箱:zhaobiao05@126.com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