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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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15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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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一家精细化管理服务机构,维护服务区域内生活交通秩序,做好占道(突店)经营、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拉乱扯、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问题的排查整改,以及相关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办事处及上级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对上级督查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并做好办事处派发的各项临时工作。 5.2服务范围:银河办事处辖区内 5.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5.4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19年或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 2020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打印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准。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乔松街与舜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6257777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层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99332772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993327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