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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8-10 10: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883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水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一街以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防水材料采购,包括供货、材料检测、技术指导和培训、售后服务等。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格率100%。

2.6交货期: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批供货,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72938961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80号绿地新都会9号楼23楼招采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