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40号地项目人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8-10 16: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40号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人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40号地项目人防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HGZ202008070201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桥航路(祥瑞路)以南、凌寒街(郑港七街)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39057.14平方米(约58.59亩),总建筑面积143434.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70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733.04平方米,容积率:2.7,绿地面积13750平方米,绿地率:35%。人防面积8923.45平方米(以人防核定书为准);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人防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当地人防部门验收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

3.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壹级防护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个人查询明细表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为准),项目管理人员须全部持证上岗;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0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4.4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1-88889955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普济路交汇处德威广场12层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范先生

电    话:0371-85967760  

电子邮件:hn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