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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园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23 11:5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18-410151-70-03-0657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园区供配电工程。
  2.2招标编号:HKG-JS-202404068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望湖路以北、规划工业五街以东。
  2.4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60648.73平方米(约90.97亩),总建筑面积约167472.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212.50平方米,(包含住宅,老年人活动站、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容积率2.0。
  2.5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红线外:工业八路所至小区环网柜(不含环网柜),不含市政道路排管、土方、顶管等工程。
  2、红线内:环网柜(含环网柜)至各配电室及电气间。具体为:居民生活用电部分:以居民电表箱为界居民电表箱安装及其以前部分为分包范围。公共用电部分:主楼:施工至电气间,动力总箱和照明总箱为界,动力总箱和照明总箱以前部分(不含动力总箱和照明总箱安装)。 地库:施工至电气间,以配电箱为界(配电箱由公用中心配或公用区域配引入各电气间电源的箱体),配电箱以前部分为分包范围(不含配电箱安装)。所有泵房、热交换站内电源箱进线:从配电室至泵房、热交换站内电源箱(不含箱体),箱后由各分包单位施工。电缆桥架:电力桥架(指主干线桥架,下同)施工至主楼第一个电井墙内30mm,对于多单元楼栋,电井间的电力水平桥架为电力单位施工。电力桥架施工至车库电气间:以配电箱为界(配电箱由公用中心配或公用区域配引入各电气间电源的箱体)施工至电气间墙内30m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预算总金额:约1858.692579万元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
  2.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电力工程相关规范要求标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其他说明: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的相关规定,将此次招标时间设定为不少于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creditenergy.gov.cn)信用公示中许可信息查询页截图;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3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89908210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天鹏、刘勇琪、刘莎、郭少辉、李志强
  电    话:0371-68638111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邮    箱:zhiboguoji@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