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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和特种执法用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2-05-18 11: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和特种执法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7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和特种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140,000.00元
最高限价:514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公开-2021-7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务用车和特种执法用车采购项目 5140000 51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3辆一般公务用车、20辆特种执法用车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车辆本身、配套车载系统软硬件、车辆购置税费、车辆上牌、首年度车险费用、车辆标识喷绘、质保服务等;
5.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结束前,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19日 至 2022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6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19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
联系人:陈芸
联系方式:0371-55528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芸
联系方式:0371-5552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