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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1 20: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二期),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及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二期)

2.2 招标编号:HKG-JS-202404057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富鑫公寓、山顶公寓等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翻新改造项目(二期)包括富鑫公寓1、5、6号楼(3-7层),山顶公寓1、2、3、4、5、6号楼,一共9栋楼,翻新房间共计3646间房间,总建筑面积19.41万平方米,其中富鑫公寓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山顶公寓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巡航路与凌空街交叉口东南角。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富鑫公寓1、5、6号楼(3-7层);

第二标段:山顶公寓1-3号楼;

第三标段:山顶公寓4-6号楼。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房间内部翻新:包含卫生间墙、顶、地拆除重做(前期已重做防水的卫生间除外),室内统一罩白,卫浴设施、窗帘、窗纱、灯具换新,线路优化,插座、浴帘、晾衣杆、储物柜/挂衣区增设,入户门、门锁维修/换新,卫生间及室内窗户加固等

(2)公共区域翻新:包含公共卫生间、茶水间翻新,洗衣房改造,走廊墙壁及吊顶翻新改造,灯具换新,步梯间扶手及入户大厅翻新,监控及消防设施保护性拆除及恢复、调试等。

(3)发包人下发的有关变更、指令等,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它工作。

2.5 计划工期: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施工、验收及交付。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4月24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09时00 分至2024年4月18日17 时 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4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56773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5037198899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5楼503室

邮    箱:hgfzzbdl@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