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国土资交易告字〔2020〕5号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0〕24号(网)、57号(网)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中,郑港出〔2020〕24号(网)地块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具有产业准入条件(具体见竞买须知),郑港出〔2020〕57号(网)地块为公租房建设用地。
四、本次出让宗地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其中郑港出〔2020〕24号(网)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郑港出〔2020〕57号(网) 达到熔断地价后采用网上一次性竞地价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竞价规则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港办〔2018〕110号)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修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港办〔2018〕13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人需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10月13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网上挂牌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挂牌截止时间具体为:郑港出〔2020〕24号(网)截止时间10时00分,郑港出〔2020〕57号(网)截止时间10时30分。
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产业发展承诺书》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产业准入审核结果》、《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相关资料(具体见竞买须知)于4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成交的地块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二)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港办〔2018〕110号)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修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港办〔2018〕137号)。
(三)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项目备案政策。
(四)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竞买资格要求。
八、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刘先生(0371)8619882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先生(0371)6131857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女士(0371)86199999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