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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8 17: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单项合同预算金额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项目工程施工,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单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标段:单项合同预算金额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水利项目工程施工,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单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5.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6.入围数量:每标段3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第二标段:水利项目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
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在两个标段同时入围。
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9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9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
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须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发票(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施工(水利工程)业绩(须提供加盖发承包双方章的业绩合同、发票(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4月2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加盖单位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9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0371-68682502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花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8865960
邮    箱:hnxd88@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8682581
邮   箱:gftjt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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