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污水、雨水、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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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21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污水、雨水、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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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基本概况:本次招标包括污水、雨水、再生水三个专业的专项规划编制,规划面积约41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规划城市人口为260万人。 (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1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污水、雨水专项规划编制及其它后续服务,最高限价220万元; 第2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及其它后续服务,最高限价80万元; 注:同一供应商可就本项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标2个标段。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达到国家、河南省现行规范的有关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审批; | ||||||||||||||||
6、合同履行期限:编制周期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批,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已过期的,可提供原规划资质证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19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7)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 | ||||||||||||||||
3.方式: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招标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刘先生 袁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86083389、0371-6087037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发布人:吴晓芳 | ||||||||||||||||
发布时间:2020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