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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电力施工入围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3-27 18: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电力施工入围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或专项借款。招标人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4至2027年度电力施工入围单位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3.招标范围:单项合同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下的电力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抢修、检修预试、零星工程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项目内容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5.单项工程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入围数量:5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肆级及以上、承修肆级及以上、承试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类似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在近年内(即:2020年4月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自拟,加盖单位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被列入暂停合作名单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被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6758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花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8865960
邮    箱:hnxd88@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投诉电话:0371-56567583
邮  箱:xinggangju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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