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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自然资源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1-20 15: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郑港资交易告字〔2023〕25号

经中牟县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中牟县自然资源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3〕61号(网)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以下简称“五不得”)。竞买人需填写《竞买承诺书》,《竞买承诺书》、购地资金审查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

四、此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五、申请人需在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12月15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9日,网上挂牌时间为: 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19日。挂牌截止时间具体为:2023年12月19日09时。

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人应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持《网上竞得证明》等相关资料(详见挂牌须知)于2个工作日内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917房间进行后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竞买承诺书》和其他审核资料提交出让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扣除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及关联企业两年内不得参加航空港区土地出让活动。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缴纳剩余出让金时,向出让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剩余出让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让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内容详见挂牌文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成交的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联系电话:0371-58551631

联 系 人:帖先生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1-61318572

联 系 人:王先生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郑港出〔2023〕66号(网).zip
郑港出〔2023〕65号(网).zip
郑港出〔2023〕61号(网).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