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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合村并城项目11号、12号地块供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4-04-02 11: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合村并城项目11号、12号地块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1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合村并城项目11号、12号地块供水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08,766.02元
最高限价:3308766.0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4-1001 郑港财采磋商-2024-1001 3308766.02 3308766.02 3308766.0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合村并城项目11号、12号地块供水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将各地块水源接入、水表改造、二次加压泵房改造等。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7质量标准:改造后用户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水质要求;水压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规定的水压要求,且用户水压不低于现状用水压力。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航虹路与舜英路交叉口西北约100米
联系人:刘益成
联系方式:0371-86215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佳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建业凯旋广场B座32层3225室
联系人:刘广益
联系方式:0371-6667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广益
联系方式:0371-666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