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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1-10-20 11: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1-4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质量要求: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1-470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285号304室 80.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四棚户区4号地结算审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郑港财采公开-2021-470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北、民生东街东、正光北街南(王鼎国贸大厦)1幢6层2号 80.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四棚户区5号地结算审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郑港财采公开-2021-470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河南瑞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197号索克世纪大厦6层 80.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六棚户区2号地结算审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郑港财采公开-2021-470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河南大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农业路北苏荷公寓1437号、1438号、1439号、1440号 80.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四至第六棚户区六标段3号地结算审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郑港财采公开-2021-470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8层801号 80.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四至第六棚户区六标段5号地结算审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造价管理的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国军、王佩、王勇飞、魏燕飞、徐泽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计取,贰万元整/包。
收费金额:10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561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总部企业基地1期7号楼8楼
联系人:邓丽宁
联系方式:0371-66633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丽宁
联系方式:0371-66633152

相关附件

2招标文件.pdf

5包 中审华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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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 河南瑞祥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包 上海至贤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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