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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三官庙集中供水水厂应急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来源: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1-10-18 17: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3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三官庙集中供水水厂应急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1-3501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市东城区唐岗街欧路阳光门面房 5 号楼 7-9 间 446,6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三官庙集中供水水厂应急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宋晓鹏 豫241171720683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汉昌、孙晓芳、田志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文件只对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3]857号和[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46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唐卫杰
联系方式:0371-56591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水厂应急改造上传版本.pdf

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