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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26 17: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64 

3.招标范围: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以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可研阶段投资估算审核;初设(含扩初)阶段设计概算审核;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方案比对测算;方案版目标成本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阶段目标成本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投标报价编制;重计量及合同价的确定;配合分包工程及甲供材计量计价、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配合项目审计等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具体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单项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为准。

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6.拟入围数量:5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8.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及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各不少于2人,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显示的相关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员姓名、注册号、注册专业),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从事造价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以首次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为准,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有以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1)工程造价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且电压等级不低于10千伏的电力工程;

(4)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

注: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付款发票(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称,发票无金额限制)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查验发票真伪,若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如合同不显示工程造价金额或规模,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工程造价金额或规模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4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2投标人具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5.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682502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    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8682581
    邮   箱:gftjtj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