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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2-26 16:3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二次创业”、经济再腾飞的背景下,区域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区域水环境亟需进行提升改造以匹配区域发展需要。计划根据水环境现状和区域发展要求,启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建设。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中小清河、高铁明沟、教场明沟、柳河、新白节沟、蛰龙河、青州明渠、高路河、纬三河、省道明沟、站南明沟、纬二河、庙后唐沟共13条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招标范围:小清河、高铁明沟、教场明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标段招标范围:柳河、新白节沟、蛰龙河、青州明渠、高路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标段招标范围:纬三河、省道明沟、站南明沟、纬二河、庙后唐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同时中标二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最终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

2.5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达到采购人及相关标准的深度和要求,经评审论证通过,最终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或者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3月22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港大厦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675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 督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9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