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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人防门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5-22 17: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人防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人防门采购;

2.2工程地点及概况:

2.2.1项目地点:位于片区西侧起头位置;西临华夏大道,东侧连接双鹤湖城市规划片区。地块北侧鹤首北路,东侧为双鹤一街,西侧为规划工业五街,南侧为望湖路。

2.2.2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包括13栋建筑,3栋配套楼及一个地下车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648.73㎡,总建筑面积164979.80㎡,地上计容面积120960.19㎡,地下建筑面积44019.61㎡;建筑密度14.88%,绿地率41%,景观设计面积51103㎡。本项目为双鹤湖畔2号住宅人防材料采购。

2.3本次招标范围:双鹤湖畔2号住宅项目人防材料的采购/制造、包装、运输、运输保险及伴随服务等内容。

2.4供货及伴随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货物的供货准备工作,每批设备在接甲方书面入场通知30天内完成通知范围内所有货物的交货及伴随服务。

2.5质量标准: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不影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

2.6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7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对设备的技术参数等相关数据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时确认。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授权。

3.3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3.4 信誉要求:

3.4.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2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查询内容:“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含投标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信息以身份证号查询结果为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人: 宋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89908210/0371-86533365

联系地址: 郑州市新郑市人民东路智能手机产业园1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高女士、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邮政编码:450000

邮箱:hnd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