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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总承包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15 15: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18-410151-70-03-0784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剩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总承包剩余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黄海路北侧,雍州路西,双鹤湖五街以东,规划工业一路以南,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499.8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3819.28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2.3招标范围:

(1)原总包合同范围内的剩余安装工程及剩余部分土建工程:包括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指令等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分部、分项工程及零星工程)及预留预埋(包含该类工程的预埋(留)及暗配、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等)以及项目竣工后质量保修期服务与协调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附件1.2(对应后附件);

(2)公区精装修工程、石材幕墙及坡道雨棚工程、防火门、入户门、地坪漆及划线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充电桩工程、防化设备及人防标识工程、景观及雨污水工程等工程;

(3)内墙石膏砂浆抹灰工程;

(4)本工程施工时室外施工电梯已经拆除,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使用室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电梯使用费、电梯司机及电梯维护保养、交付前的大修等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4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无渗漏工程、一次分户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 95% 以上;

2.5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180 日历天(竣工日期为整体项目整体完工且达到竣备条件的日期,含附属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本公司注册且名下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本人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3.4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时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简化招标程序的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确定;

5.3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3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绿地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1-56568759、18768889708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371-65585907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