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国土资交易告字〔2020〕1号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牟县自然资源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19〕69号(网)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除郑港出〔2019〕69号(网)外,其余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地块情况:
(一)郑港出〔2019〕69号(网)地块为产业用地,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及个人竞买;
2、依据河南省政府支持我区“空中丝绸之路”客货运发展要求,为弥补我区航空飞行培训产业空白,按照我区城市功能及产业规划,该宗地需建设航空飞行训练中心、航空乘务培训中心及酒店和办公场所,主要提供飞行员初训、飞行员复训、乘务培训以及相关住宿、商务办公等配套服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买人是否符合上述有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 郑港出〔2019〕107号(网)地块,根据规划要求,宗地属整体规划的一部分,不具备单独开发条件,应与相邻土地统一开发建设。
四、本次出让宗地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五、申请人需在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0年3月26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18日,网上挂牌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30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挂牌截止时间具体为:
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具体见竞买须知)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成交的出让地块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产业准入政策。
(三)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项目备案政策。
八、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国土资源局:
刘先生(0371)8619882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先生(0371)6131857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崔先生(0371)86199086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