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资交易告字〔2024〕8号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4〕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相关书面申请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12房间提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4年4月30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土地成交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现场出具《竞得证明》。竞得人持《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于有效时间内(见挂牌须知)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房间。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22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6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三)本次成交地块出让价款缴款期限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完毕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须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赵先生(0371)5855163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王先生(0371)61318572
银行账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航空港分行;
子账号:261170023054
银行账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子账号:84116839990110001000068
银行账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安银行郑州港区支行;
子账号:30208283000075
银行账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
子账号:888100090061765
银行账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支行;
子账号:3111130009970000326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