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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上线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6-07-28 17: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将于2016年8月1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公司必须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提交招标(采购)公告备案时,进行保证金子帐号获取操作。系统会为每一个标段随机分配一个不同的保证金子帐号,此账号将在整个招投标业务流程与对应的标段信息绑定。招标文件中的保证金子帐号,应严格按标段使用招投标系统中获取到的保证金子帐号信息。投标人应按标段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诚意金),否则将会被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诚意金)。

二、保证金系统自动将场地预约备案中使用的开标时间与对应标段的保证金子帐号绑定,在开标时间之前,系统会严格保密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标时间到达之后,招标代理公司持《投标单位保证金到账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查询和打印。

三、保证金退款时,招标代理公司不再提供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复印件,其它报送材料和流程仍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保证金无收据收退的通知》要求办理。只有使用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的保证金,才可以进行保证金退款操作。

四、截至2016年8月 1日前尚未出售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及退款工作,均需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具体事宜由中心人员指导操作,联系电话:86199592。

附件:投标单位保证金到账申请表.zip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