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资交易告字〔2024〕29号
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4〕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为产业用地,项目建设需符合产业要求(具体情况详见挂牌须知)。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9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相关书面申请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房间提交,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4年10月9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土地成交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现场出具《竞得证明》。竞得人持《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于有效时间内(见挂牌须知)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后置审核,通过审核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路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房间。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成交地块出让价款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批手续。
八、联系方式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先生(0371)5855163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李女士(0371)6692983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先生(0371)61318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