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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已移交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11-12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已移交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变更公告信息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已移交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

1.2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5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基本概况:

2.1.1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已移交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包括雍州路(郑港十一路-郑港六路)、远航路(郑港四街以东)、雍州路(郑港六路-郑港三路)、始祖路(郑港四街至物流东路)、金陵大道(清凉寺至三马路)、始祖路(枣林路-富航路)、K区进出口、枣林路(郑港十一路-滨河西路)、护航路(郑港四街-滨河西路)、凌空街(郑港十路-郑港七路)、凌寒街(郑港十路-郑港六路)、孟张公路(郑港五街至郑港六街)、大寨路(郑港七街-银河路)、相州街(郑港七路-郑港六路)、凌空街(郑港七路-郑港五路)、巡航路(郑港四街-庙后张)、鄱阳湖路(郑港四街-郑港六街)、郑港六路南广场、相州街(郑港六路-郑港五路)、鄱阳湖路(郑港六街-郑港七街)、凌空街(郑港五路-郑港三路)、连航路(郑港四街-郑港六街)、太湖路(郑港四街至郑港六街东)、相州街(郑港四路-郑港五路)、相州街(郑港一路-龙中公路)、豫康周边、仙航路(雍州路至滨河西路)、通航路(相州街至东头)、通航路(雍州路至相州街)、桥航路(相州街至凌空街)、归航路(凌空街以东)、凌寒街(洞庭湖路以北至归航路)32条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作;

2.1.2若承包期限内,滨河办事处辖区内有新增市政道路,则中标供应商应调配人员对新增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作业,按本次中标价进行结算。

2.2 具体项目:(1)保洁区域内人工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清扫保洁大扫除2次/日。清扫保洁大扫除时间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执行。遇特殊情况(如检查等)必须延长巡回保洁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正常清扫保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道路积水、积雪,不得造成雪水积存。(2)果皮箱、工具箱的日常清掏、擦洗,周边卫生的保持;(3)非法小广告的清除;(4)道路范围内垃圾的清理;(5)道路可视范围内(包含道路红线外)白色垃圾及漂浮物的捡拾;(6)工作时间内甲方的调配;(7)重大活动时安排的临时突击任务;(8)媒体报道和数字化信息及时无条件处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采购预算:

2.4.1 人工清扫保洁费用一级道路每班单价 7.63 元/m²·年,二级道路每班单价6.04 元/m²·年,三级道路每班单价 5 元/m²·年。

2.4.2 机扫人工保洁费用一级道路每班单价 4.83 元/m²·年,二级道路每班单价4.14 元/m²·年,三级道路每班单价 3.62 元/m²·年。

2.4.3采购总预算:19808493.72元。

2.5 劳务作业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郑州市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航空港区环卫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及郑州市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所承包的路段进行清扫作业保洁标准要求。

2.6 承包期限:3 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雍州路(郑港十一路-郑港六路)、远航路(郑港四街以东)、雍州路(郑港六路-郑港三路)、始祖路(郑港四街至物流东路)、金陵大道(清凉寺至三马路)、始祖路(枣林路-富航路)、K区进出口、枣林路(郑港十一路-滨河西路)、护航路(郑港四街-滨河西路)、凌空街(郑港十路-郑港七路)、凌寒街(郑港十路-郑港六路)

二标段:孟张公路(郑港五街至郑港六街)、大寨路(郑港七街-银河路)、相州街(郑港七路-郑港六路)、凌空街(郑港七路-郑港五路)、巡航路(郑港四街-庙后张)、鄱阳湖路(郑港四街-郑港六街)、郑港六路南广场、相州街(郑港六路-郑港五路)、鄱阳湖路(郑港六街-郑港七街)、凌空街(郑港五路-郑港三路)、连航路(郑港四街-郑港六街)、太湖路(郑港四街至郑港六街东)、相州街(郑港四路-郑港五路)、相州街(郑港一路-龙中公路)、豫康周边、仙航路(雍州路至滨河西路)、通航路(相州街至东头)、通航路(雍州路至相州街)、桥航路(相州街至凌空街)、归航路(凌空街以东)、凌寒街(洞庭湖路以北至归航路)

注: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供应商能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更正内容:

3.1、招标文件中原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17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50000元)”现更正为:一标段: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3.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②财务状况报告(如:企业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现更正为:②财务状况报告(如:企业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

3.3、删除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1、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其余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12808

联系地址: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滨河派出所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2166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903室

邮箱:cqkh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