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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郑港六路、洪泽湖大道和工业四街等道路钢管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11-29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郑港六路、洪泽湖大道和工业四街等道路钢管采购项目(三次)已由豫郑航空城建【201630017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郑港六路、洪泽湖大道和工业四街等道路钢管采购项目(三次)

2.2招标编号:HGZ201911280101

2.3建设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郑港六路、洪泽湖大道和工业四街等道路

2.4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数量(米)

1

直缝高频电阻

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300

¢325*6.4

Q235B

6000

2

螺旋缝埋弧

焊接钢管

3PE加强级防腐)

DN400

(¢406.4*7.1)

Q235B

2004

注:投标报价(落地交货价)包括产品价格、装运杂费用含指定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利润、出厂检验、各类税费(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2.5 交货期:从接收到甲方下发任务30日历天内;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7质保期:验收入库满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焊接钢管B级及以上(必须包括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高频焊管)》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焊接钢管B级及以上(必须包括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和直缝高频焊管)》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61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930分至201912111700,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及投标文件电子版;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2019122590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版)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和纸质),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56591958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兴瑞大宗商品产业园B1栋楼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814393144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501

电子邮箱:zxyj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