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南站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2-22 16: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南站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郑港经发【2018】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南站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ZHKGDL2021001

2.3项目概况:新建变电站一座,本期变电容量为12.6万千伏安,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线路长度为0.4千米,采用电缆铺设。

2.4招标范围:包括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和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基建用电、三通一平、接入系统、送电等其他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主变规模:规划安装3台63MVA主变,本期安装2台63MVA主变。

(2)出线规模:规划110千伏出线6回,本期2回;规划10千伏出线48回,本期32回。

(3)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三相共箱GIS设备,10kV配电装置选用户内金属铠装移开式高压开关柜。

(4)无功补偿装置:变电站每台主变安装(2×4.8)Mvar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2组(2×4.8)Mvar无功补偿装置。

(5)土建部分:新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配电装置楼及地上一层水泵房,站区建设围墙、道路、消防、给排水、防雷电、采暖通风等配套设施。

(6)线路部分:本次线路工程拟设计自站内GIS终端出线两回110kV电缆,敷设至荆州路西侧,T接于港南(港区)-航东(晟观)I、II回110kV线路。

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工期要求:自下达开工通知后27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电力工程相关规范要求。争创国家或地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8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具体目标:

1)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

2)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严防轻伤事故。

3)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及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信用能源”网站(creditenergy.gov.cn)或其他有效网站中许可信息查询页截图。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项目经理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单位出具承诺书为准)。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11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甲方开具的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7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86825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乔先生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