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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1-11-17 15: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45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4,000.00元
最高限价:774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1-45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区域评估项目 774000 774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新城地块评估,总评估面积18.87平方公里。
5.2服务内容: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区域内综合情况编写;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建设项目区概况;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实施保障措施等。
5.3质量要求:编制的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通过专家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5.4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成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6、合同履行期限:6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六、中小企业声明函”,申请人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3.2其他
3.2.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2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3星或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网站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唐卫杰
联系方式:0371-56591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岩、杨丹丹
联系方式:0371-56613528、0371-5660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