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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4-30 08: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港出〔2021〕3号(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此次出让郑港出〔2021〕3号(网)地块所建住宅为村民安置房,此类房屋不得进入除村民拆迁安置以外的一级市场销售。

二、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地块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达到熔断地价后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熔断后竞价规则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人需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zzhkgggzy.cn/“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窗口),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须知。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1年6月1日17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时间为2021年4月30 日至2021年5月19日,网上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09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成交的地块出让金缴款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二)网挂系统确认土地竞得人后,竞得人应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持《网上竞得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进行后置审核。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按《挂牌须知》的约定要求审核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通过审核的,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宣布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承担相关规定的违约责任,该地块重新组织出让。。

(三)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项目备案政策。

七、联系方式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帖先生(0371)8619882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先生(0371)61318572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202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