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2020-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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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0-19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2020-2022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供应商入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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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 基本概况:本项目拟入围一批供应商,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及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作为建设单位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土地预审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2) 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土地预审与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二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一标段:预算金额7400000.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4600000.00元。 (3) 质量标准: 一标段: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且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二标段: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且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4)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 周期要求:以具体项目任务委派单或单项合同为准。 (6) 拟入围家数:每标段拟入围3家供应商。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0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若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为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一标段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须包含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或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和相关专业(土地管理、土地规划、工程测量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3) 二标段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0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现场监督。投标人通过网络递交标书、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2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均可参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袁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087037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 ||||||||||||||||
联系人:马翠 | ||||||||||||||||
联系方式:0371-550015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翠 | ||||||||||||||||
联系方式:0371-55001595 | ||||||||||||||||
发布人:吴智勇 | ||||||||||||||||
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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