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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造价咨询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1-25 16: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造价咨询机构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造价咨询机构入围项目;

2.2招标内容:选聘造价咨询机构6家;

2.3服务内容:集团公司、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2021-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含政府代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1)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和特征描述。施工图预算(投标单位应同时具有广联达软件及新点编制软件,具体编制版本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的编制和内部审核;预算结果的对接、调整、交底和出具(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按要求提供预算造价指标;预算的评审核对等对接工作;要求的与预算相关的服务、沟通协调等其他工作。(2)工程结算审计:审核所需资料的收集;竣工结算资料、造价、流程等审查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结果的对接、调整、交底和出具;审核报告等成果提供(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按要求提供与审核相关的对比指标;要求的与审核竣工结算相关的服务、沟通协调等其他工作。(3)实施阶段造价控制:负责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协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负责预结算过程中材料询价工作;负责重计量、资金计划、产值、工程款、造价指标等数据核算汇总工作;负责变更签证、深化、调差、成本专业建议等过程工作;负责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和审计评审配合工作;与成本相关的其他工作;

2.4质量标准: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并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时间为准);

3.2.2项目组成员除负责人外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证书取得或注册时间为准,其中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各不少于1人),且能够常驻项目现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具有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2021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响应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满足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到达项目施工现场;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签到;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电话0371-61318573。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6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0601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39516762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