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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阴极保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02 16: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阴极保护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212-410173-04-01-98167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阴极保护工程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双湖大道以南(含双湖大道),青州大道以西(含青州大道),南海大道以北(含南海大道),京港澳高速和南水北调以东区域及南水北调以东航空港区代管区域内的市政燃气管网阴极保护工作,约110公里(不含已招标及根据政策需进行单独招标的部分)

2.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2.3.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2采购内容:

序号

管道情况

管径

长度(米)/处

1

市政高压管道

DN500

40000

2

市政中压管道

DN300

DN400

70000

3

铁路或高压线排流

DN300

DN400

DN500

30处

注:采购内容材料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阴极保护工程项目主要材料明细表。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阴极保护工程项目包含并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测试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专票税费等为完成具体项目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实际采购达到合同总金额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检测服务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请各潜在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2023年8月以来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且施工期间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除外)。

3.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人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6591958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志洋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苟先生

电话:0371-56788119  15238692538

电子邮箱:860082257@qq.com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院1号楼A426室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