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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慧矫正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19 14: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省政采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委托,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慧矫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慧矫正项目

2、招标编号:zzhkxx2022001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项目概况:航空港实验区“智慧矫正”项目建设,将以《河南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评价表》为建设纲领,依托司法部纵向贯通部、省、市、县、乡五级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打造“一中心、三系统”,“一中心”指对航空港实验区社区矫正中心及13个办事处社区矫正场地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三系统”指建设部署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法律援助系统、人民调解系统。

5、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慧矫正项目信息化硬件设备、办公场所形象展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法律援助系统及人民调解系统的部署。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120日历天(含供货、安装、调试)

8、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一年。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3信誉要求:

2.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或信息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盖有发承包双方章的合同)。

2.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7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0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26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3.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129230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10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03892460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82号院20号楼12层41号

邮政编码:450000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1号楼10层

电话:0371-6712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