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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11-13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采购条件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8-64     

2.2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项目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范围及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辖区内3个小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6项目预算:约1650000元。

2.7经营期限:1年。

2.8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标段号

小区

总户数

1

1包

富田兴和苑

1500

2包

润丰悦尚

1600

2

润丰锦尚

2400

2.9单价控制价:25元/月/户

3.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单位可以进行多标段报名,但最多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 月13日8 时30分至2018年1119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

5.3.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

5.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3.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5.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马老师

电 话:  0371-8619925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0371-56613528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80号(电厂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