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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建养老院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2-03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建养老院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郑港经发[2016]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建养老院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工业十一路南侧,规划工业十二路北侧,双鹤湖四街东侧,双鹤湖五街西侧。总占地面积33213.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42.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78.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63.92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过程及保修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人防监理)。

2.4工期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5质量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河南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5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总监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1日9时00分至2019年2月15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3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人(代建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与华夏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371-565677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吕女士、薛女士

电  话: 0371-63616905/69092012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