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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7-05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HGZ201907040201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位于规划领事馆南五街、规划领事馆南四路、鄱阳湖路、规划领事馆南六街围合区域;

2.5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用地面积为34571.00㎡,总建筑面积约118731.02㎡;项目共包含1#~11#(除4#以外)10栋楼,主要功能为住宅、物业配套等。

2.6 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小区东苑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采购、施工内容(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方(除分包外)、土建、安装工程、电梯、智能化、高低压供配电、住宅公共区域精装修、公共配套用房精装修等。招标人直接向第三人发包工程及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除外。

2.7 工期要求:107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省市区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缴纳不低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络查询打印件)。

3.4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缴纳不低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络查询打印件)。

3.5 业绩要求:企业与项目经理均至少具有一项2016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的单项目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以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标通知书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主持相应工程的证明文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络查询打印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29日9时3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文档)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6567593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16房

电子邮箱:hnyd2014_6688@163.com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