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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交通护栏、硬隔离等交通设施市场化清洗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7-12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建融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交通护栏、硬隔离等交通设施市场化清洗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交通护栏、硬隔离等交通设施市场化清洗招标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9-37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护栏、硬隔离等交通设施市场化清洗服务,现有长度约135400米(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期内,服务区域内增减的市政道路其附属的交通护栏、硬隔离等交通设施清洗服务直接纳入该标段范围内。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7服务期:3年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清洁效果达到无浮尘、无痰渍、无污迹、清洁如新,考核达到合格(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清单及考核办法)

1.10项目预算:单价:12.37元/年*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08时至2019年7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诚信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3.4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5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单位CA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合保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媒介上发布。

6、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遵大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0265 

代理机构: 河南建融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

联 系 人:左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271797  132130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