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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至2019年度清除冰雪物资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11-14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至2019年度清除冰雪物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编号: 郑港财采询价-2018-12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26.5万元。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采购范围:环保型液体融雪剂:50吨;环保型固体融雪剂100吨。

2.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9时00分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询价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2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需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询价响应文件。

5.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4.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6.2.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6.3.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唐勇
   电    话:0371-60870265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 闫女士

联系电话: 0371-56613528

邮  箱: 1745170086@qq.com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