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市政环卫车辆购买保险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车辆购买保险项目
1.2采购编号:郑港财采竞谈-2019-3(原郑港财采磋商-2018-62)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2预算资金:42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环卫机动车辆统一保险购买项目,本次招标涉及的商业险种有:交强险(含代扣车船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个别车辆需要增加其他险种的,另行增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要求)。
2.5保险购买期限:三年,合同逐年签订,保费逐年下降百分之十。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轻、小型车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五)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委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4.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2月21日9时00 分至2019年2月25日17 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诚信库申报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费售价:3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有关信息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7日09时30分;
5.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派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0371-608702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C座15层1501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