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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双鹤湖收费站绿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1-29 00: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双鹤湖收费站绿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双鹤湖收费站绿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双鹤湖收费站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西南部、京港澳高速志洋路互通式立交交叉处。新建A型喇叭+T型互通式立交一处,志洋路下穿京港澳高速,收费站位于东北象限。现对该区域内的绿化提升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3招标范围:京港澳高速双鹤湖收费站互通区内及收费站管理区内的绿化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即SHHSFZ-LHJL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企业缴纳的社保(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相关明细或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3.3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总监需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施工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类似绿化项目业绩至少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两者的业绩不允许重复);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每年均盈利;

3.5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2月3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凭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尚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诚信库申报的,请登陆该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2月19日 上午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371-60870373

联系人: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